《七零:糙汉他攻势凶猛长篇小说》小说简介
推荐一本作者是“月亮有点咸”的全新书籍《七零:糙汉他攻势凶猛》,这是一本现代言情小说。本书的精彩内容如下:周红红作为劝分不劝和的情感博主,坐拥万千女粉丝,是坚定的不婚主义者。熬夜猝死穿越到一本年代文里,成为村头二傻子的傻媳妇。傻丈夫人帅、钱多、事少、疼媳妇,就知道在田里干体力活,浑身使不完的劲。跑又跑不了,甩又不掉,只能带着傻夫来致富。斗恶邻、护傻夫、种西瓜、搞养殖、保媒拉纤……日子过得是风生水起。只不过那傻子看她的眼神越来越不对,直到把她抵在墙角:媳妇,你对我这么好,我想报答你。周红红瑟瑟发抖:……后来男人不傻了,爱好多了一个:在炕上干体力活,同样使不完的劲。(避雷:男主前期是个傻子,后期是建筑行业的大佬。)
七零:糙汉他攻势凶猛长篇小说七零:糙汉他攻势凶猛第001章 何德何能在线免费阅读免费试读
“红姐,我失业在家的男朋友,用他一半的存款给前女友买了一款奢侈品包包,我想分手,又舍不得这么多年的感情……”
“红姐,我怀疑老公背着我养小三,我家孩子都中考了,我该怎么办呀?”
……
诸如此类的信息在周红红的脑子里疯狂乱窜,她头痛欲裂。
没办法作为一个坐拥万千女粉的情感博主,处理这些狗屁倒灶的事情,是必修课。
她强打着精神坐起来,揉了揉额角放轻松自己的神经,手边还常备速效救心丸,以免被气到,没办法这年头十个男人九个坏, 还有一个想作怪。
她缓缓地睁开眼睛,入眼是破旧门板上已经掉了一角的大红喜字,在风中摇摇晃晃要掉不掉。
一定是最近咨询业务过多,精神压力太大,出现了幻觉,她重新躺了回去。
身上盖的是补丁摞补丁的被子,内里的棉絮已经旧得发硬。
周红红睁大眼睛足足盯了两个小时的房梁,这才逐渐接受了自己穿越的事实。
堂屋墙壁上的挂历,分明显示1975年10月5号。
而且看门上的喜字,原身分明是刚嫁人不久,她眼角余光又瞥了一眼自己腰上的赘肉,颤巍巍地摊在粗麻布床单上,像果冻一样,还duang~duang的,体重少说得有二百多斤。
她艰难地下床,走路的时候,胖得大腿根都能感受到摩擦。
要知道以前周红红可是肤白貌美大长腿,也是在美女圈子里混的,一觉醒来胖若两人,她真的接受不了。
她颤抖的手取下挂在门口的镜子,当看清楚自己的长相的时候,她松了一口气。
镜子中的人五官精致,笑得时候会露出两个小虎牙,显得娇憨俏皮,一双乌亮的杏眸,灵动传神,最值得一提的还是肤色。
她摸了摸手臂上的软肉,莹软细腻,白的能透光
“一白遮百丑。”这长相周红红能打九十分,她比了一个加油的手势,原身底子不错,除了胖了点,以后减减肥就行。
她穿越过来的时候,没有接收到一点原主的记忆,本着对自己负责,也对其他人负责的想法,她等原身的老公回来,提出自己要离开的想法。
她又不是原身才不会按照原身的轨迹来,最重要的是她是一个坚定的不婚主义。
再说了,就原身这身赘肉,男人多半是个歪瓜裂枣。她不喜欢男人,对丑男人更是敬谢不敏。
外面有推门声传来,周红红小心翼翼地把窗帘拉开了一条缝,往外看。
看着男人动作熟练往脸盆里倒水洗脸,拽毛巾,应该就是原身的丈夫了。
身量挺高的,少说有一米八八,是低着头走进院子来的,身板也结实,隔着衣服都能看到男人紧实有型的肌肉线条。
男人穿着粗布短上衣,藏蓝色的劳动裤,普通至极的衣服,被他穿出了高级定制的感觉,非但不是歪瓜裂枣,简直是移动的荷尔蒙发射器,那大长腿随意一迈,勾人得很。
按照多年的工作经验,这男人身材没得说,一定是长相奇丑无比,嘴歪眼斜的。
刚好这个时候男人转身回头。
四目相接,周红红甚至忘记了呼吸,重重地咽了咽口水。妈耶,她这辈子还没见过这么有男人味的男人。
男人逆光站着,眉骨压低,长而密的眼睫遮住眼底的表情,五官立体又硬朗,眉宇间是时间淬炼出来的刚毅,长时间的风吹日晒,肤色偏小麦色,蛊得令人想犯罪。
周红红狠狠掐了一下肚腩上的软肉,腹诽:原身何德何能,能找到这么绝色的一个男人。
“喂,咱们聊聊?”她紧紧攥着床单,强装镇定,虽然她在网络上,对那些恶臭男、妈宝男、心机男口诛笔伐,实际生活中恋爱经验为零,跟异性说话脸都红,尤其还是这么一个男人味十足的异性。
陈山野闻言抬起头,背后是漫天的霞光,赤红、橘黄……各种明媚颜色勾缠在一起,异常热烈。
眼睛也好看,像浸在溪水中的黑色玻璃珠,澄澈透明,不染一丝尘埃,干净得过分,这种眼神她只在小孩子脸上见过。
小孩子!周红红心中警铃大作,试探性问了一句:“你是傻子?”
不怪她多想,这会正是生产队下班的点,来来往往的都是人,刚才她就听很多路人在念叨“傻子”这两个字。
如果陈山野真的是傻子,倒也能解释他为什么娶了原身了。
男人头摇得跟一个拨浪鼓一样,声音也很好听:“媳妇,我才不是傻子,我会干活。”
周红红翻了个白眼:那顶多是个会干活的傻子。
傻子弓着腰,钻进了厨房,动作麻溜地做饭。
周红红叹了一口气,搬了一个小竹椅坐在门前,一时间犯了难,柳眉颦蹙,怎么跟傻子讲道理。
她在外面坐了没一会,傻男人就喊她吃饭。她也通过路过的那些大爷大妈,了解了一下情况。
原身跟她同名同姓,也是个傻子,是娘胎里带出来的傻,被父母遗弃,被一个孤寡老奶奶,捡回家养着。
原身十五岁那年,老奶奶就死了,她成了名副其实的野孩子。
傻男人叫陈山野,以前还是生产队的副队长,从镇上回来的时候遇上了大暴雨,拖拉机在桥上发生侧翻,等被人救回来的时候,就成了一个傻子了。
陈山野出事之前,已经定过亲了,彩礼也送过了,娶亲的日子也看好了。
那新娘子的爹妈自然是不忍心女儿嫁给一个傻子,就把女儿关了起来,到了娶亲的日子,把疯疯傻傻的原身骗过来,美其名曰:“我也是为了他好,傻子和傻姑在一起不容易闹矛盾,破锅配烂盖,挺好!”
她还听那些人说,孙丁香对陈山野是多么的情深义重,誓死反抗父母,可等她知道的时候已经木已成舟,无法挽回了。
周红红只觉得好笑,是父母不让嫁,还是孙丁香不想嫁,这件事可能只有孙丁香自个知道了。
不过这些烂事,她懒得管,拍了拍屁股站起来,回屋吃饭。
说是吃饭,其实也没什么好吃的,这里是坝上草场,是莜麦的主产区,前年旱灾、去年蝗灾,气候干旱,草场日渐退化,这年头家家户户都是勒紧裤腰带过日子,别说吃饱了,能不饿死就不错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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