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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 2023-10-22 00:59:32

穿越七零,他靠工分衣食无忧小说全集

穿越七零,他靠工分衣食无忧小说全集 卿我意 著

温书温书

经典力作《穿越七零,他靠工分衣食无忧》,目前爆火中!主要人物有温书温书,由作者“卿我意”独家倾力创作,故事简介如下:还不如吃点自己喜欢的。他一直很喜欢吃土豆丝,只不过刀工不好,自己不会做。今天这个土豆丝合他的胃口,一盘子土豆丝几乎全进了他的肚子。柳凌见了,默默记下。饭后,大家又聊了一会,天色黑了便散去了。温书和柳凌回屋后,几个女知青的脸色再也挂不住,气愤的跺脚的跺脚,摔东西的摔东西。一个男知青说道:“不......

精彩章节试读:

大队长让他的小儿子来喊温书他们几个去吃饭,顺便把这一个月的口粮拿回来。

温书听取柳凌的建议,带了一包红糖。

大队长的大儿媳妇刚生了孩子,还没有出月子。

温书想了想,还是拿了几根香烟带上,他不吸烟,也不知道行李包里怎么会有几包烟。

想来应该是老爸他们准备的,好让自己借此打开在乡下的“人情”路,过得好一些。

对此,柳凌颇为赞同,男人嘛,除了酒,也就是烟了。

果然,温书带来的小心意,大队长很喜欢。

其他人多少也带了些东西,一顿饭也算是宾尽主欢。

考虑到大队长他们白天干了一天的活已经很累了,吃过饭,温书他们就提出了告辞。

当然了,没忘自己的口粮。

五十斤玉米面,八十斤红薯,也不知道够不够吃一个月?

温书他们跑了两趟,才将东西搬回去。

让温书满意的是,柳凌这个室友还不错,第二趟去背那八十斤红薯的时候选择来帮忙。

程业他们几个都是自己扛回去的。

而且身为表哥,程业还帮表妹扛了一趟。

等程业最后一趟扛回来,温书已经洗漱完坐在床上给家里写信了。

柳凌拿着书靠在床头看,普普通通的高中课本,像是有什么精彩内容,看得津津有味。

温书他们走后,大队长家里人开始讨论今天刚来的几位知青。

“爹,我看这次来的几位知青还不错,”大队长的大儿子赵军说道。

大队长还没有说话,拿着温书送的烟闻了一下。

“大哥,我不这么觉得,那个程知青和杨知青对我们这些乡下人,可是瞧不起的很,”大队长的二儿子赵雷说道。

“听说温知青也是京市来的,这差距也太大了,”大队长的媳妇说道。

大队长将烟仔细的收好,闲着无事,他可舍不得吸,将自己的散烟拿出来,一边卷一边说道:“干几天活,就不矜贵了。”

“也是,”这话,大队长媳妇赞同,她一拍大腿,“哎吆,这个温知青长得可真好。”

“好看有什么用,能当饭吃?”大队长的大儿子赵军道。

“大哥,你这话就不对了,”大队长的小女儿赵雪道,“去年来的柳知青也好看,他干活就很厉害啊。”

赵军翻了个白眼:“温知青和柳知青能比吗?”

赵雪想了想两个人的体型,闭了嘴。

温知青确实……显得瘦弱些。

九点的时候,负责人张宇喊温书和柳凌两人去开会,顺便正好大家都相互认识一下。

回来的时候,已经快十点了,夜晚已归于黑暗,也归于平静。

温书躺在床上,床还算舒服,他却怎么都睡不着。

换了一个地方,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,他不习惯。

他从小就自己一个房间,如今房间里有另外一个人,他更不习惯。

可即便如此,温书还是强迫自己睡觉,强迫自己适应。

来都来了,就别矫情了。

柳凌听到房间内另一个呼吸声渐渐平缓,有些惊讶:没想到这小子看着弱,适应能力这么强!

挺好。

自己知道照顾自己,能照顾好自己,总比需要别人扶持强。

今天太忙了,温书都没有来得及查看他的“金手指”的变化。

只见那个所谓的系统商城,开始出现变化,原本昏暗的屏幕开始慢慢点亮······

第二一早,温书醒了后,就看到系统提醒:

【恭喜宿主,系统商城正式上线,各种物资取之不尽,宿主抓紧时间赚积分吧。】

温书:可喜可贺,这“金手指”二十年了,终于可以用了。

抱着好奇心,温书将系统商城里里外外翻了好几遍。

小到鸡蛋面粉,红糖面条,针线衣服,大到电视机自行车录音机,都有。

最后一页还有各种“豪宅”,温书看得口水直流,最后只能悻悻的关掉系统商场。

东西很好,无奈囊中羞涩,工分依旧是:零。

洗漱结束,温书看到了桌子上摆着的一碗红薯粥和一个鸡蛋,笑了笑,这是他的新晋室友给他留的早饭。

昨晚知青们开会,商量他们新来的几个吃饭问题。

是几个新人单独吃还是和大家伙一块?

温书和柳凌对彼此满意,所以他俩商量好一起。

而程业和杨静这对表兄妹选择和老知青搭伙。

孙宏,孙越兄弟俩也选择分出来,他俩带的东西十分齐全,锅碗瓢盆,油盐米面,再加上分的口粮,生活下去不是问题。

吃完早饭,温书锁了门,准备去供销社。

平日里,他们的门都是锁着的,昨天只是为了给新来的知青留门,才没有锁。

今早,柳凌不仅留了早饭,还留了一把钥匙。

温书出门,正好遇到了孙宏,孙越兄弟俩。

“一起?”孙越道。

“好啊,”温书点了点头,这兄弟俩的品行还不错,可以结交,至于会有多深的交情,还得看以后。

一个小时后,温书三人看着供销社的牌子,松了口气。

仅仅是走了一个小时,他们的体力就消耗的差不多了。

想想他们还得背着东西走同样的路程回去,就觉得人要废了!

明天他们就要去干活赚工分了,就要自己养活自己了,就这体力,要完。

先去隔壁把信邮寄了,温书拿着购物单开始大扫荡。

买了两双解放鞋,两双布鞋,两套成衣,牙缸牙刷,一把暖水壶,两包点心,大米白面,两包红糖(昨天送给大队长的那一包是柳凌提供的,得还),油,盐,手套,还有一些粗粮……

零零总总,大部分是温书的,也有温书给柳凌捎带的,渐渐的,温书背来的大背篓装满了。

平生第一次干这个活,温书表示,他很不习惯。

还好他有提前准备,又请教柳凌,才顺利完成本次物资补充任务。

值得一提的是,这个背篓,也是柳凌的。

既然决定合伙,温书和柳凌商量好了,已经有的东西就不买了,只买缺少的急用的东西,因为接下来的一段时间,他们可能没有时间来供销社了。

得把这一段时间的东西备出来。

和温书相比,孙宏,孙越两兄弟买的东西就少多了。

回去的路上,兄弟俩还帮温书背了一程。

温书很感激,将在国营饭店买来的包子分给兄弟俩一人两个。

兄弟俩没有拒绝,回到知青院后,送来一小块腊肉。

这样一来一往,交情不就有了嘛。

休息了一会,温书看了看手表,已经快十二点了。

想到早饭,温书决定去给地里干活的柳凌,也送两个包子。

因为农忙,为避免耽误时间,中午是大队统一吃饭,想要吃饱基本是不可能的。

只是,温书的想法很好,奈何他不认识路。

于是以两颗水果糖为报酬,雇用在“家”看弟弟妹妹的“大姐”李丫给自己带路。

田间地头,坐着不少人在端着饭盒吃饭。

温书一个都不认识,面对众人的打量有些尴尬,只好加快脚步。

柳凌对温书的到来很是惊讶,对于温书递过来的两个包子犹豫了一下,还是接了过来。

温书看了看泛着金黄色的田地:“这就是小麦吧。”

前世他就是农村的孩子,干过不少农活,算起来是有一些经验的,只不过现在换了具身体,娇生惯养二十年,若不熟悉一下,可能就会出现“脑子,会了;手,不会”的场面。

柳凌点了点头,快速将手里的包子和饭菜吃完,拿起身边的镰刀走到温书身边,把镰刀递过去:“要试试吗?”

温书接过镰刀,颠了颠,试了一下手感,然后果断拒绝:“明天吧,我没戴手套过来。”

人贵有自知之明,他这辈子出身好又得宠,干的最“糙”的活,就是洗衣服袜子,没有万全准备,他不打算动手 。

万一把自己弄伤了,他那“弱不禁风小白脸”的名声就要传出去了······

柳凌看了看温书修长秀颀的手指,下意识的觉得,这双手不应该干这些粗活。

“天气太热,你先回去吧,”柳凌道,“明天记得戴草帽和手套。”

温书眨了眨眼睛,眼神瞄到周围看热闹的村民,感觉自己就像动物园的猴子一样,连忙道:“那好,你好好干活,我先回去了。”

温书以平生最快的速度远离众人的视线。

柳凌:这应该就叫落荒而逃吧。

下午美美的睡了一觉,温书躺在床上不愿起,怀念他最后一个美好自在(偷懒)的时光。

晚饭是温书准备的,他的手艺也是一般般,但是总不能让柳凌干一天活回来再给他做饭吧。

他是来“插队”的,又不是来当祖宗的。

既然是合伙,两个人就都得勤快些,这来乡下体验生活的日子才能过得下去啊。

将饭煮好放在锅里闷着,温书拿着砍刀和背篓去了知青院不远的大青山。

嗯,这座山就叫大青山。

“青山大队”就是这么来的。

温书上山的目的,是捡柴,老知青们人多,可以轮流去捡柴。

他们不行,他们人虽少,却都爱干净,做饭洗洗涮涮烧热水用的柴比他们少不了多少,自然要多往山上跑几趟。

最主要的是,这大东北,冬天那叫一个冷,时间那叫一个长,他们屋里又没有炕,冬天为了保暖需要烧火墙,自然需要提前准备好大量的柴。

温书没有捡柴的经验,只捡了一背篓干枯的树枝就回去了,估计都不够做一顿饭的。

即便如此,下工回来的老知青们见到,仍旧觉得很意外,这个新来的也太勤快了吧!

柳凌顺手接过温书的背篓,将柴放进他们房间后边他自己搭的小柴房。

“饭已经好了,”温书舀水洗手。

这个知青院让温书最满意的还有一点,就是有一口井,不需要去别的地方打水。

“我看到了,谢谢,”柳凌很有礼貌。

吃饭的时候,两个人的交流并不多,毕竟才认识第二天。

虽然交流不多,但并不觉得尴尬,相反,两个人都觉得这样安安静静的吃饭感觉还不错。

当然,如果没有院子里的嘈杂声就更好了。

如今整个知青院是分成了三派,温书和柳凌一派。

孙宏孙越兄弟俩一派,他俩和温书交好,两派有些同气连枝的感觉。

老知青和程业表兄妹一派。

老知青中,男知青不待见柳凌,女知青自顾不暇。

程业表兄妹这俩新知青对温书的态度有些矛盾,总之,整个知青院的气氛很微妙。

不过,三派之间还没有起冲突,程业表兄妹就和老知青们闹了起来。

只因老知青今晚做的饭太差,他俩吃不习惯。

可他俩也不想想,老知青忙了一天,他们睡了一天,不说帮忙也就罢了,还嫌弃这嫌弃那的,当谁都是好欺负不成。

就这样,表兄妹被分了出来,知青院有了第四派。

也是未来几年,知青院生活最惨的一派。

第二天,天刚蒙蒙亮,柳凌就叫醒了温书。

看着黑隆隆的窗外,温书叹了口气,要去上工了,睡到自然醒的日子不知何时才能回返?

不过,柳凌喊人起床的样子很温柔耶。

这样的人,应该很受女生欢迎吧。

嗯,也很受他的欢迎。

吃过早饭,温书和柳凌并肩走在上工的路上。

温书提着一个布兜,里面装着手套、帽子、水壶、饭盒、几块点心,除此之外,他的衣兜里,还有一个热乎乎的鸡蛋。

鸡蛋是柳凌提供的,昨天去供销社,温书没有“抢”到鸡蛋。

是的,抢。

这个年代,鸡蛋稀缺,算是荤菜,五分钱一个。

什么概念呢?

一个工分才值五分钱。

也就是说,干一天的话,也就只能买几个鸡蛋。

乡里人是真舍不得吃,城里人也是真吃不到。

温书摸了摸兜里的鸡蛋,也不知道自己今天能赚几个工分,够不够从系统商城换几个鸡蛋的。

系统商城的价格和现实中的价格差不多。

不过,用的是工分。

鸡蛋:1工分,也就是五分钱。

盐、酱油、醋都是1.5工分一斤,现实中是八分钱一斤。

粗粮每斤2工分,现实中是一毛钱一斤。

大米每斤5工分,现实中是两毛三一斤。

白面每斤3.5工分,现实中是一毛八一斤。

蔬菜根据种类每斤在1工分到4工分不等。

猪肉贵一些,是16工分,相当于八毛钱一斤。

而现实中,猪肉分三个等级,分别是7毛8、8毛7、9毛4一斤。

猪肉不敢想,温书给自己定的小目标,就是每天一个鸡蛋。

这已经很奢侈了。

乡下人都是一家人吃一个鸡蛋。

村头,大队长已经在等着了,温书到的时候,大队长还很欣慰。

这个小知青看着瘦弱,没想到还挺勤快。

昨天温书去山上捡柴的事,大队里已经有不少人知道了,虽然背篓里的柴少得可怜,但是态度让人喜欢。

他们都是乡下人,最喜欢的就是勤快的孩子。

柳凌和大队长寒暄了两句就走了,他们这些老知青的活早就分好了,领了工具就可以直接干。

孙宏孙越兄弟俩也到了,他们还啃着煮好的红薯。

又等了一会,还不见程业表兄妹俩,大队长的脸都黑了。

现在是什么时候?

谁有功夫在这里等!

本来就干不了什么活,还拖后腿!

大队长很生气,带着温书三人就走了。

温书和孙宏孙越兄弟俩相互看了一眼,没有说话。

先去领了工具,然后找到每个小队的负责人。

青山大队分了三个小队,一队带一个新人,完事。

温书分在了三队,三队小队长叫赵伟,是个干活利索个子高大的汉子。

三队长想了想,对着在地里干活的人喊道:“小杰,你来带温知青。”

“好嘞!”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应声跑了过来,笑的时候,露出一口大白牙,“温知青,我叫赵杰,比你大几岁,你叫我杰哥吧。”

“杰哥,”温书喊得很利索,结合自己前世看小说的经验,他知道,在村子里生活,和村民打好关系是很重要的,“我叫温书,麻烦你了,杰哥。”

赵杰点了点头,问道:“温知青,你以前割过麦子吗?”

温书老老实实的回答:“没有。”

赵杰默默叹了口气,他就知道!

这么好看的人怎么可能下地干过活。

再看那手,比他闺女的手还白还嫩!

“这样,我先说说,咱慢慢来,不急,镰刀很快,千万别伤了自己。”

赵杰叮嘱道。

前年就有一个知青,第一天干活就把脚砍了,修养了三个月。

差点就把自己饿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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